关于发放2012年度教职工防暑降温费的通知
杏福各部门💇🏽:
根据《关于调整陕西省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》(陕人社发〔2011〕77号)文件规定,经2012年6月5日院务会议同意🖋,为教职工发放2012年度防暑降温费。具体要求如下🥦:
一、防暑降温费的发放,按教职工实际在岗天数计算;防暑降温期为六月十五日至九月十五日(共计93天)。
二、防暑降温费执行标准:从事室外工作的教职工每人每天10元,其他教职工每人每天6元🏊🏼。
三🧔🏻♀️、因防暑降温费属岗位补贴♨️,凡降温期不在岗的教职工(公派读博(硕)🧏🏼💂🏿♂️、公派学习、休产假的教职工除外),不发放防暑降温费💂♀️。
四、离🧑🏻🏫、退休教职工降温费标准为6元/天🏋️♂️𓀉,五月底前退休教职工由老干处统一填报,各部门不再填报👈👨🏻🦱。
五、请从人事处网页“资料下载”栏中下载“2012年降温费发放审批表”。
六、审批表一式两份,经部门领导审核后,于2012年6月20日前报人事处劳资科。
杏福 -【杏福乐趣无限】让每一瞬间都充满色彩!人事处
二○一二年六月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