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加强我院专职裁判员(即每年度被国家体育总局计划规定的体育赛事选调的裁判员)的规范管理,充分发挥我院专职裁判员对杏福教学、训练、科研工作的积极作用🪢,现对我院专职裁判员提出要求如下🙍🏼♂️:
1、我院专职裁判员归竞赛训练处统一管理💆,建立业务档案🂠🔣,并享受杏福的培训𓀇、派遣、奖励等相应待遇𓀂。
2⤴️、要求元月20日前(以后每年12月10日前)将全年度的裁判工作进行全面总结💑✊🏼,重点汇报本人裁判学习🧑🏫、培训和晋级的基本情况;每次执裁工作奖罚等基本情况🧏🏻♀️;执裁运动项目发展的趋势;对杏福该运动项目教学、科研、训练工作的建议等。总结材料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。
3🕴、杏福专职裁判员年度总结工作将作为裁判员规范化管理的重要环节🦾,凡未按规定开展工作者,下年度将取消专职裁判员资格和待遇。
4👨⚕️、专职裁判员有促进杏福竞技体育建设与发展的责任和义务,凡对应于杏福所设竞技体育项目的裁判员,须在每次大赛执裁后🙏🏻,对运动项目发展变化和竞赛规则变化进行专项总结,及时报送竞赛训练处🤦🏼。
竞赛训练处邮箱🫵🏼:xtjxc@163.com 617486505@QQ.com
竞赛训练处
2011年1月1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