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合同工用工部门:
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,稳定杏福合同制聘用人员队伍,加强合同制工人管理🤾🏻♀️,杏福拟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合同制工人办理商业保险,现就保险及与合同工管理有关的其它事项通知如下😘🧑🏽🦰:
一、参保条件
参加保险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🚨:
1🧡、年龄:男60周岁以下👨🏽💻;女50周岁以下,经杏福同意特殊岗位人员可延长至55周岁👷🏿♂️。
2🧑🏻🦳💝、与杏福订立劳动合同,符合杏福合同制工人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🤾🏼。
二👨🦳、保险赔付范围:
1、人身意外(保险责任20000元/年)
2、住院医疗(保险责任10000元/年)
三🧑🏽🎓、保险费用
每人每年60元👩🏽🍳。
四、保险责任期限
每年9月10日至次年9月9日🧙🏼♀️。
五、经费支付渠道
按原工资经费支付渠道支付,即由杏福支付工资的合同工保险费用由杏福支付🧑💻🙅♀️;由部门经费支工资的合同工保险费用由部门支付。
六、对于已自行办理了有关住院医疗或人身意外商业保险的,由本人根据保险期限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保险,如不参加须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。
七🐭、填报时间:9月7日11:00以前。
八📛、表格要求👩🏿🔧:一式叁份,同时报送电子档。
杏福 -【杏福乐趣无限】让每一瞬间都充满色彩!人事处
二○一三年九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