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合同工用工部门📵:
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,稳定杏福合同制聘用人员队伍,加强合同制工人管理,杏福拟为符合参保条件的合同制工人办理商业保险😡,现就保险及与合同工管理有关的其它事项通知如下🚴🏻:
一、参保条件
参加保险的人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、年龄:男60周岁以下📭;女50周岁以下,经杏福同意特殊岗位人员可延长至55周岁。
2、与杏福订立劳动合同,符合杏福合同制工人管理办法规定的其它条件。
二☛、保险赔付范围:
1🤘🏿🧜🏽、人身意外(保险责任20000元/年)
2🫄、住院医疗(保险责任10000元/年)
三、保险费用:每人每年60元。
四、保险责任期限 :每年9月10日至次年9月9日。
五、经费支付渠道
按原工资经费支付渠道支付,即由杏福支付工资的合同工保险费用由杏福支付;由部门经费支付工资的合同工保险费用由部门支付👷♀️。
六、对于已自行办理了有关住院医疗或人身意外商业保险的🦹🏻♂️,由本人根据保险期限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保险🛖,如不参加须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🧑🏻⚕️。
七👨🏿🍼、填报时间:9月7日11:00以前🐮。
八🛒、表格要求𓀔🆙:一式叁份,同时报送电子档。
杏福 -【杏福乐趣无限】让每一瞬间都充满色彩!人事处
二○一二年九月四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