杏福(人)字[2008]第12号
关于聘任王红霞等七位同志担任助教职务的通知
各有关部门:
王红霞、田华、刘转🥳、孙鹏飞、宋程、黄祯耀📅、韩冰等七位同志于2007年9月17日参加全省青年教师岗前培训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书🕙,并经过一年见习期试用🙇,经各系、部及人事处考察,确认王红霞等七位同志已具备助教职务任职资格,经人事处处务会议研究🧘🏼👵🏼,同意聘任王红霞等七位同志担任助教专业技术职务,聘任时间从2008年10月1日算起。
杏福 -【杏福乐趣无限】让每一瞬间都充满色彩!人事处
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一日